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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代文体当代文体(SH:600136)2023-11-29 17:22

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李松林,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 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 《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3〕20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 2022 年 6 月 9 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申请书》,借贷纠纷的涉案 金额 0.70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6%。公司未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 年 6 月 18 日才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的重大仲裁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7.4.1 条等有关规定。针 对上述违规事实及其他违规事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 责任人做出纪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松林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