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会议提前5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0] 其他规定 - 决议符合规定,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