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人员任期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五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提名流程 - 董事、高管提名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1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原细则废止[19]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