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航天机电航天机电(SH:600151)2023-12-28 17:22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辞职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8]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8] - 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19] 审议流程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0]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工作职责 - 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及披露等[8] - 主任职权包括召集主持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签署文件等[9]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五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3]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中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4]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4] 其他 - 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执行,原细则同时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