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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SH:600155)2024-04-18 19:4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2] - 证券子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担保[6] - 除反担保情形外,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7] 资信审查 - 被担保人资信审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10] - 被担保对象需具备依法设立、盈利能力好等资信条件公司方可担保[11] 审议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决策与管理 - 董事会、股东大会、子公司股东会是担保决策机构,财务部门是职能管理部门[24] - 证券部是担保信息披露职能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29]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经办责任人要督促还款[25]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7]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30] - 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承担责任[32]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