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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00159大龙地产(600159)2024-04-19 18:32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存贷款业务; (十七)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由本制度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可以根据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