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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159大龙地产(600159)2024-04-19 18:31
  1. 独立董事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独立董事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共有3位独立董事,分别为李金通先生、孙志强先生、张小军先生。 3位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3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 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监管 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根据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对上述三位 现任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如下。 1. 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