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应当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