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的对象范围是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候选人,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