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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福田汽车福田汽车(SH:600166)2024-08-30 19: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28日注册登记,2015年12月25日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8] - 1998年5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1740.0367万元[9] - 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等产品及互联网数据服务等业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17,400,367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认购情况 - 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认购股份数为9252万股[18] - 常柴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500万股[18] - 武进柴油机厂认购股份数为750万股[18] -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500万股[18] - 扬州新星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00万股[18] - 丹东曙光车桥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00万股[18] - 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00万股[18] - 安徽省全椒柴油机总厂认购股份数为100万股[18] - 山东诸城渔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00万股[18] - 浙江四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60万股[18]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连续90日以上)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9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本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和解聘均由股东大会决定[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