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东安动力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同 日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相关工 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部 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履行好以下各项职责: (一)依据公司提交的年度报告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