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违规情况 - 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账户结算,财务账未记录,2022年年报才披露[1] - 财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规定[2] 责任认定 - 时任董秘、财务总监未尽责,对违规负责[2] 监管措施 - 上交所2024年5月20日予以监管警示[2][5] 整改要求 - 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排查隐患并制定措施[3] - 公司及董监高应举一反三,严格履职[3][4]
违规情况 - 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账户结算,财务账未记录,2022年年报才披露[1] - 财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规定[2] 责任认定 - 时任董秘、财务总监未尽责,对违规负责[2] 监管措施 - 上交所2024年5月20日予以监管警示[2][5] 整改要求 - 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排查隐患并制定措施[3] - 公司及董监高应举一反三,严格履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