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生益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修订)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