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生益科技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 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 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当年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 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