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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光电股份光电股份(SH:600184)2023-10-26 17:55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光电股份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 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即 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即2023年10月26日的9:15-15:00。 3、2023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2:30,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公司董事长崔东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