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_签署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金杜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金杜对该等数据、结论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 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金杜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 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健康")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莲花健康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3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