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莲花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莲 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莲花健康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