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莲花健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各个部门、全体员工,包括董事、监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入档和报送相关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