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情况 - 2023年12月5日长白山森工支付33亿重整投资款,26.2亿增资森工集团,6.8亿收购关联债权类资产[34][39][40] - 2023年12月8日工商变更后,长白山森工直接持有森工集团60%股权[34][39] - 收购前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泉阳泉30.93%股份[38] - 截至报告签署日,森工集团持有的泉阳泉股份中,13650万股质押,14700万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42] - 转股债权人获重整后森工集团40%股权,长白山森工债权对应股份为6.209%[39][40][41] - 本次收购资金为自有或自筹,现金支付[44] - 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增持情形[46][47] - 收购完成后,长白山森工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森工集团约66.209%股份[52] - 本次收购股份变动数量为221,173,138股,变动比例为30.93%[121] - 收购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120] 公司股权结构 - 长白山森工重整完成后将直接持有森工集团60%股权,间接取得泉阳泉30.93%股份[4] - 吉林省国资委持有长白山森工78.0796%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4] - 长白山森工合计持有长白山7.56%股权,其中直接持有2.61%,间接持有4.95%[26] - 长白山森工持有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81%股权[28] - 森工集团持有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75%股权[28] - 森工集团持有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3912%股权[28] - 森工集团间接持有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99%股权[28] 财务数据 -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46,077.09万元,负债总额718,571.76万元,净资产总额327,505.32万元,资产负债率68.69%[20] - 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8,576.50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约1.66%[21][92] - 2022年度净利润为3,242.13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约25.7%[21][92]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886.19万元,2021年度为1,458.49万元[21] -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为0.92%,2021年为0.47%[21] - 2022年末流动资产合计70.46亿元,2021年为70.65亿元[89] - 2022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34.15亿元,2021年为31.94亿元[90] - 2022年末流动负债合计35.33亿元,2021年为33.11亿元[90] - 2022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36.53亿元,2021年为37.56亿元[90] - 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2.75亿元,2021年为31.92亿元[90] -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28,505.68元[94] - 2022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40,146,185.93元[95] - 2022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340,471.74元[95] - 2022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90,320,802.10元,较2021年度增长约2.77%[94] - 2022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765,950,000.00元,较2021年度下降约37.65%[95] - 2022年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628,082,832.54元,较2021年度下降约64.4%[95] - 2022年度利息费用为47,101,168.12元,较2021年度增长约73.38%[92] - 2022年度利息收入为110,486,895.45元,较2021年度增长约15.04%[92] 时间节点 - 2023年11月8日,长白山森工董事会同意参与重整[5] - 2023年12月4日,吉林省国资委同意以长白山森工为投资主体对森工集团实施重整[5] - 2023年12月5日,长春中院批准重整计划,长白山森工提供不超33亿元重整投资资金[5] - 2023年12月8日,森工集团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长白山森工直接持有60%股权[6] - 2023年12月10日,长春中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6]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未来12个月公司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处置重组及董高人员组成的计划[55][56][57] - 未来12个月内公司无对泉阳泉公司章程重大调整计划[58] - 公司目前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分红政策、业务和组织结构重大变动计划[60][61][62] 其他 - 公司主要业务是国有林区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生态资源开发与利用[19] - 吉盛公司2021年1月27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解除,7亿元投资款退还[41] - 2020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园林景观树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不到1%[75] - 公司承诺避免与泉阳泉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77] - 公司承诺尽量避免与泉阳泉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78] - 公司将保证泉阳泉业务、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独立性[64]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与泉阳泉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泉阳泉最近经审计合并财报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81]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合计金额超5万元的交易[82] -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公司及其董监高和直系亲属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泉阳泉股票的情况[85][86] - 2022年公司财务报表已审计,审计报告出具方事务所无证券服务业务资格[88]
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