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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生物股份生物股份(SH:600201)2023-10-30 17:5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直接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