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战略合作 - 公司与四家商业银行及浙商资产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定[3] - 2024年7月11日公司与各合作方签订相关协议[6][9][13] 授信额度 - 四家商业银行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5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3][18] - 工行衢州分行拟给予公司5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7] - 农行衢州分行拟给予公司1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7] - 宁波银行衢州分行拟给予公司5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7] - 建行衢州分行拟向公司提供3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额度[11] 合作期限 - 与工行、农行、宁波银行的合作协议有效期3年,期满未提异议自动顺延1年[8] - 公司与浙商资产合作协议期限为五年,期满另行签署协议[17] 合作范围 - 公司与浙商资产合作范围包括困境地产项目、股权投资等领域[15][16] 协议性质 - 上述协议均为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5][10][13] - 公司与浙商资产的协议为意向性合作,需确定项目后论证实施[19] 合作意义 - 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有助于拓宽合作领域、推动发展规划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