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1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 有关政府部门、亚星客车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政府主管 部门网站之公示信息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或"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