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亚星客车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意见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经充分了解胡海华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 我们认为胡海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资格和能 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形。本次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胡海华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陈留平、温德成、赵毅红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