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派斯林派斯林(SH:600215)2023-11-10 17:56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 - 5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提前两天通知,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十年[1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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