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中再资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2024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2] - 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3] 审议与职权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9] 公司支持 - 会前提供资料信息,组织或配合考察[9]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