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瀚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