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长青)
董事会提名 - 沧州大化董事会提名李长青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沧州大化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