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齐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人 齐志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 公司提名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