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首次授予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目)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