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