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3] 细则相关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