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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针: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0249两面针(600249)2024-08-27 16:28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柳州两面针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 43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