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案件情况 -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原告,案件一审判决[2] - 涉案货款19,714,177.61元及受理费140,085元[2] 贸易往来 - 2021年12月以来原告交付货物价值54,291,549.93元[4] - 被告已付34,577,372.32元,尚欠19,714,177.61元[4] 判决结果 - 被告十日内支付货款,未按时加倍付息[6] -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6] 影响说明 - 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会计处理以审计为准[2] - 截至公告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