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城建发展关于2024-2025年度财务资助事项授权的公告
财务资助额度 - 总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1,180,101.12万元[3] - 单个被资助对象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236,020.22万元[3] 审批与有效期 -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9] 资助对象与用途 - 为合联营及控股项目公司相关对象提供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可超70%[6][7] - 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合作项目开发建设,保障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展[10] 资金调配原则 - 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借款[12] - 控股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调拨资金时,公司收相应比例富裕资金[12] 董事会观点 - 授权事项利于项目公司发展,财务资助风险总体可控[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