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补充申请批件暨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公告
(七)申请内容:根据国食药监注[2009]518 号《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 定》第九条:(三)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品种,其生产技术可以由原进口 药品注册申请人转让给境内药品生产企业。转让方 Pfizer SA 将进口药品注射用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40mg 和 500mg 的生产技术转让至受让方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说明书、包装标签上的相关信息作相应修订。 (八)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 Pfizer SA 公司将进口药品注 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40mg 和 500mg 规格生产技术转让至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一)药品名称: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二)商标名:甲强龙® (三)剂型:注射剂 (四)规格:40mg、500mg (五)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六)受理号:CYHB2200335、CYHB2200336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3-112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补充 申请批件暨成为药品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