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强 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