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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国电南自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SH:600268)2024-03-28 19:02

投资管理办法审议 - 投资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授权放权项目 - 授权放权项目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18] 项目前期立项流程 - 前期费总额1千万元(不含)以内科工产业核心专业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流程[17] - 前期费总额1千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内科工产业核心专业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复核流程[17] - 总投资500万元以内小型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流程[17] - 总投资1000万元以内科研(研发类)和数字化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流程[17] - 总投资1亿元以内综合能源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流程[17] - 3000万元以内其他能源领域新业态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流程[17] - 前期费总额1亿元以内科工产业非核心专业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复核流程[17] - 前期费总额1亿元以内其他小型基建等项目前期立项履行备案复核流程[17] 项目投资决策 - 总投资1亿元以内部分项目由公司决策并履行备案流程[21] - 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内科工类技改项目由公司决策并履行备案复核流程[21] - 其他项目投资决策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2] 投资相关标准 - 投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益率决策标准[22] 投资后续管理 - 项目投资决策完成后两年内未实施需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22] - 投资项目投产运营或投入使用满一个完整年后、三年内需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29] 投资计划管理 - 投资计划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计划[33] 投资风险控制 - 投资风险控制贯穿投资活动全过程,应强化风险评估和防控预案制订[35] 违规责任追究 - 公司和项目单位有关人员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后果将追究相应责任[3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1年修订版同时废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