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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
重庆港重庆港(SH:600279)2024-04-23 18:1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总经理等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审批权限 - 一次性投资两千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下项目,须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向银行一次性贷款超五千万元、全年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经董事会批准[11] - 单笔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五千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下,须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单笔二十万元以上至五百万元以下对外捐赠需董事会批准[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等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5] - 定期会议通知时限为董事会召开前10日,临时会议为前5日[21]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书面及记名投票,一人一票[30][34] - 董事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30]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应将会议事项做成记录,出席董事签名[36] - 资产证券部负责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38]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办理[38] 其他规定 - 决议内容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8]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可依据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制作文件并印发[38] - 公司董事会会议存档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若本规则与有关法律等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40] - 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