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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央商场中央商场(SH:600280)2024-04-25 18:4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23] - 情况紧急可口头发临时会议通知[23] 会议组织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2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 - 董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应建议撤换[32] 审议流程 - 总裁办公会议结果资料两日内交董事会秘书[35] - 董事会秘书两日内转交董事长或提交审议[35]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等方式[40]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40] - 董事会秘书在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42] 结果通知与公告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42] - 董事会会议结束两日内公告决议[42]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43]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43] 权限与决议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45]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再出正式报告[4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47] - 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暂缓表决[4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50] - 记录载明列席监事意见并由其签名[50]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保存十五年[5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