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业绩影响 - 涉案项目工程最终结算价7.29435亿元[3] - 法院判宿迁中央付工程款及返质保金共7276.925847万元并付逾期利息[5] - 支付款项部分金额影响公司净利润减少,以审计结果为准[7] 费用分担 - 案件受理费65.2068万元,中建三局负担20.2141万元,宿迁中央负担44.9927万元[6] - 鉴定费35.953万元,中建三局负担11.1454万元,宿迁中央负担24.8076万元[6] 诉讼情况 - 本次诉讼为一审判决,尚处上诉期,结果不确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