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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亿阳信通亿阳信通(SH:600289)2024-07-30 17: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65 号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根据北京多来点付款指令支付 2,000 万 元诚意金,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交易,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 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将受让上述债权并向上市公司清偿。相关债权已 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交割,公司已收回诚意金款项及相关利息。 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交易相关进展情况,影响了投资者的 知情权和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2.2.6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袁义祥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 会秘书陶恒亮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 张秀琴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 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