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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大东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大东方大东方(SH:600327)2023-11-09 16:34

独立董事提名 - 居晓林、董慧被提名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7] 任职资格 - 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1][7] - 不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情形[2] - 不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情形[2] - 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良记录[3] - 无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良记录[3]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时,具备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承诺事项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相关要求,履职不受利害关系方影响[5]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5] 审查情况 - 已通过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6] - 已核实并确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要求[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