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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西藏珠峰西藏珠峰(SH:600338)2023-12-13 19:2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董事会组成,健全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工作,并协调人 第四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