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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旭光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传锟)
旭光电子旭光电子(SH:600353)2024-04-26 18:0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经济、管理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2] - 不在持股超5%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3]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董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查与承诺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已核实并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5] - 若任职后不符资格将按规定辞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