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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恒丰纸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SH:600356)2024-03-14 18: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维 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 1 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 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议事规则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 1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