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的问询函》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务 - 2024年5月10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1] - 2024年3月4日召开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线上会议[2] - 2024年4月20日与年审会计师现场沟通年报审计工作[3] 会议召开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3]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 2024年4月28日出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计师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4] 人事变动 - 董事长夏增文于2023年11月22日书面告知无法履职并授权赵东军代行职务[9] - 赵东军、于胜东放弃新一届董事参选,公司调整董事人选[10] 自查整改 - 公司成立内部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针对2023年度非标审计报告事项排查,未形成最终结论[10] - 独立董事发函督促公司自查2023年度非标审计报告事项并健全内控[12] 策略措施 - 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14] - 明确各部门关联方交易申报职责,严格按审批程序决策并及时披露信息[14] - 完善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14] - 内审部门关注大额资金往来,防止不规范使用资金[14] -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章文件,提高风险防范与法律意识[15] -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岗位与职责分离[15] - 建立有效制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15] -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15] - 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质量和及时性[15] - 按照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