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宁波韵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每季度一次[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4] 职责与工作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7]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其他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评报告[1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9]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