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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宁波韵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4-08-30 17:4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4年8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