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宁波韵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职责与薪酬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