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